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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丙午年是公元哪一年,丙午年是哪一年

康熙丙午年是公元哪一年

整理|王玉杰

董探花,名讷,字兹重,号默庵。《柳村诗集》中自称先生、诗人,邑人通称董探花。祖籍青州府乐安县,明年间,始祖古朵迁来山东省平原县王杲铺镇董路口村,世业农。祖振秀,字徤华,崇祯戊寅(1638)守城仪叙功贡,官至福建兵备驿传道按察使司副使加正三品服俸,诰授大中大夫,崇祀名宦、乡贤祠。父允祯,字兆先,号祥生,崇祯甲申(1644)拔贡,福建将乐知县,授修职郎。母李氏,举三男,长讷、次调、季访。

明崇祯十二年己卯,公元1639年,先生1岁。

康熙丙午年是公元哪一年,丙午年是哪一年

是年十月,诞生于平原县董路口村。

崇祯十三年庚辰,公元1640年,先生2岁。

崇祯十四年辛巳,公元1641年,先生3岁。

清军围锦州,在松山决战。

崇祯十五年壬午,公元1642年,先生4岁。

是年二月,清军破明军十三万,俘其总督洪承畴。

崇祯十六年癸未,公元1643年,先生5岁。

是年八月初九日(9月21日),皇太极病逝,第九子福临即位,以明年为顺治元年。

顺治元年甲申,公元1644年,先生6岁。

清军入关,大败李自成农民军,进入。是年十月初一日乙卯(10月30日),顺治

帝行定鼎登基礼,亲至南郊,祭告天地,读祝文,其中曰:“臣祗荷天眷,以顺民情,于本年十月初一日告天即位,仍用大清国号,顺治”。

清顺治二年乙酉,公元1645年,先生7岁。

清军下江南,入,南明宏光亡。

顺治三年丙戌,公元1646年,先生8岁。

顺治四年丁亥,公元1647年,先生9岁。

顺治五年戊子,公元1648年,先生10岁。

顺治六年己丑,公元1649年,先生11岁。

顺治七年庚寅,公元1650年,先生12岁。

顺治八年辛卯,公元1651年,先生13岁。

顺治八年正月,世祖刚刚14岁,正式亲政。

顺治九年壬辰,公元1652年,先生14岁。

顺治十年癸巳,公元1653年,先生15岁。

顺治十一年甲午,公元1654年,先生16岁。

顺治十二年乙未,公元1655年,先生17岁。

顺治十三年丙申,公元1656年,先生18岁。

顺治十四年丁酉,公元1657年,先生19岁。

顺治十五年戊戌,公元1658年,先生20岁。

顺治十六年己亥,公元1659年,先生21岁。

顺治十七年庚子,公元1660年,先生22岁。

顺治辛丑,公元1661年,先生23岁。

正月初七日(2月5日),夜,子刻,顺治帝逝世于养心殿,年二十四,在位,

亲政凡十一年。遗命以第三子玄烨为皇太子,嗣皇帝位,以内阁大臣索尼、苏克哈、遏比隆、鳌拜辅政。

初九日(2月7日),皇太子玄烨即皇帝位,时年八岁。玄烨,清世祖第三子。母为孝

章皇后佟氏,一等公佟图赖女。生于顺治十一年三月十八日。

是日,颁诏大赦,以明年为康熙元年。十一日遣官颁登极诏于全国。(《清史编年》之一卷)

康熙元年壬寅,公元1662年,先生24岁。

是年,八月初六日,董讷母亲李氏逝世。先生《八月初六先太淑人忌日悲而有作》。

当时,先生在国子监读书。

康熙二年癸卯,公元1663年,先生25岁。在国子监读书。

康熙三年甲辰,公元1664年,先生26岁。在国子监读书。

康熙四年乙巳,公元1665年,先生27岁。在国子监读书。

康熙五年丙午,公元1666年,先生28岁。

是年,丙午科会试举人。

康熙六年丁未,公元1667年,探花29岁。

三月,殿试一甲第三名,探花,赐进士及第。

夏四月,丙寅。授一甲进士缪彤、为内秘书院修撰。张玉裁、为内国史院编修。董讷、为内弘文院编修(《清实录》卷之二十一)。

玄烨十四岁,照世祖亲政例,已到了亲政的年龄。三月,四铺臣联名上奏,恭请祖亲政。遂于七月初七日,亲政大典,正式将权力交给康熙帝。

探花蒙皇上特达之知,得以备员侍从。

康熙七年戊申,公元1668年,探花30岁。

三月十八日,恭逢皇上万寿,探花献诗四章。

康熙八年己酉,公元1669年,探31岁。在翰林院任职。

康熙九年庚戌,公元1670年,探花32岁。 在翰林院任职。

康熙十年辛亥,公元1671年,探花33岁。

是年夏,奉命赴云南,出任壬子(康熙十一年,1672)云南乡试主考,此时的探花已是从六品京官。

康熙十一年壬子,公元1672年,探花34岁。

云南乡试。凡本省生员与监生、荫生、官生、贡生,经科考、录科、录遗考试

合格者,均可应考。考期在八月,分三场。考中的称为举人。以翰林院编修董讷、为云南乡试正考官。兵部主事邵佳印、为副考官。(《清实录》卷二十五)

是年九月试毕,离开昆明,返回。

康熙十二年癸丑,公元1673年,探花35岁。

六月,康熙十二年,以重修太宗文皇帝实录。董讷、予、检讨蒋弘道、典籍齐格、中书纳哈出赖、赛音察克等、为纂修官。(《清实录》)

是年,季夏九日,皇上命亲王大僚及侍从诸臣,随游西苑。先生作《迎薰亭侍宴恭纪十首》,以志千载。

“癸丑(康熙十二年,1673)之冬,余以供职史馆,积劳抱疴,已经在告。忽于腊月朔三晚,突然痰晕,目瞪舌强,四支委顿,而神已游于无何有之乡矣。童仆仓皇,莫知所措。蒙冯益都师相,命驾先顾,既而同馆杨简人、舍人谢方山、司成张良哉、大参周紫海及妹倩目,先后继至,共集榻前,遣从呼医,坐至丙夜。细摩予体,而神乃复。是友,生之谊莫大焉。偶于伏枕之余,成此四韵,亦以志不忘云尔”(《柳村诗集·卧病偶成·序》)。十二月,探花病休回乡。

康熙十三年甲寅,公元1674年,探花36岁。

回乡养病之一年。三月,买新宅一处,《卜筑》柳村。

康熙十四年乙卯,公元1675年,探花37岁。

康熙十三年,陕西提督在平凉起兵反叛。叛乱被平息后,重新投降了朝廷。十四年“二月癸巳,下诏切责贝勒洞鄂退缩失机,饬令速定平凉、秦州以通栈道”(《清史稿·祖本纪》)。探花作《平凉奏捷恭纪》诗一首。

康熙十五年丙辰,公元1676年,探花38岁。在家养病第三年。

康熙十六年丁巳,公元1677年,探花39岁。

以右春坊右中允兼翰林院编修董讷、充日讲起居注官(《清实录》卷之六十九)。

清朝者以长白山为其发祥地,是年,皇上特命大臣武木纳前往长白山拜谒,回京

奏疏,议封长白山神,每年遣使致祭。《清史稿·祖本纪》:康熙十六年十一月“封长白山神,遣官望祭”。“恩礼致仕大臣,是清代康熙以来的一个传统。遇到庆典,有些受宠信的大臣准予由原籍专程赴京祝贺”(《清史与近代史论稿·清代官职概述》)。

探花进京祝贺并作《擬封长白山应制》、《封长白山礼成恭纪》诗二首。

康熙十七年戊午,公元1678年,探花40岁。

六月“大江南北,河南、山东俱旱,赤地千里,京师尤甚,每日渴毙多人。”为祈祷上苍,普降甘霖,康熙皇帝于六月十八日“步天坛祈雨”。探花作《皇步祷南郊应期先雨恭纪》,进呈御览,以示君臣之间的融洽关系。

康熙己未,公元1679年,探花41岁。

内阁学士徐元文疏言、纂修明史、请以翰林院侍读学士傅腊塔、内阁侍读学士王国安、为明史馆提调官。右春坊右庶子卢琦、翰林院侍读王士正、侍讲董讷、王鸿绪……等、为纂修官(《清实录》卷之八十七)。 在家养病第六年。

康熙十九年庚申,公元1680年,探花42岁。是年春,翰林院派“车马” 接先生回京复职。探花作《入都留别亲友》。

康熙十九年,侍讲董讷、王鸿绪、加侍读学士衔(《清实录》卷之九十)。

康熙二十年辛酉,公元1681年,探花43岁。是年春,探花在京城宣武门外租赁益都冯夫子一处宅院居住。宣武门外了一大批文士,董讷与多名诗友学士唱和。这时,探花已在翰林院史馆供职十五年,鬓毛斑白。闲暇无事,饮酒赋诗,集字解闷,过着悠闲的生活。“三月……辛酉,葬仁孝皇后、孝昭皇后于昌瑞山陵”。探花作《孝昭皇后梓宫移厝沙河城恭成挽词二章》。以翰林院侍读学士董讷、为顺天武乡试正考官。编修王顼龄、为副考官(《清实录》卷之九十八)。

康熙二十一年壬戌,公元1682年,探花44岁。以翰林院侍讲董讷、提督顺天学政。(《清实录》卷之一百)

康熙二十二年癸亥,公元1683年,探花45岁。是年春,奉命视学畿辅。夏,奉命河道,又按封章《折本十事》,开始了长时间的河道工作。

康熙二十三年甲子,公元1684年,探花46岁。是年春,重新补诏赐予探花为学士官衔(从四品)文职。以礼部右侍郎董讷、为经筵讲官(《康熙实录·董讷》)。仍从事河道工作。

重修平 昌阁。乾隆《平原县志·祀》:“文昌阁,在儒学左水门上,明万历元建。康熙二十三年,邑绅董讷重修”。

康熙二十四年乙丑,公元1685年,探花47岁。仍从事河道工作。

康熙二十五年丙寅,公元1686年,探花48岁。五月,丁酉,调户部左侍郎董讷、为吏部左侍郎、管右侍郎事。九月,庚戌,升吏部在左侍郎管右侍郎事董讷、为都察院左都御史(《康熙实录·董讷》)。

康熙二十六年丁卯,公元1687年,探花49岁。三月初七日乙酉(4月18日)“并浙江总督、福建总督为浙江福建总督。全国共设六总督,为江南江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湖南湖北、浙江福建。其余直隶、山东、山西、河南等省不设总督”(《清史编年》第二卷)。三月,“臣讷由都察院左都御史,受皇上简命,晋秩兵部尚书(从一品),总督江南、江西事”(《柳村诗集·御赐“存诚”扁书恭纪》)。 六月,为平原县撰《重建四门城楼并修城垣记》。(乾隆《平原县志·艺文志》有记)

康熙二十七年戊辰,公元1688年,探花50岁。正月二十三日丁酉(2月24日),康熙帝着青色布衣于乾清宫听政,御史郭绣疏参靳辅治河无功,听信幕客陈璜,阻挠下河开浚,应予惩处。户部尚书王日藻等议靳辅请屯田一事,有累于民,应行停止。康熙命九卿等察议。二月初五日戊申(3月6日),漕督慕天颜疏言:会堪河工时,尚书伦等从靳辅隐说,臣不敢附会;靳辅倡举屯田,屯官大占民田,百姓苦累,命九卿等察议。 初十日癸丑(3月11日),御史陆祖修疏言:河工屯田二事会议时,吏部尚书科尔坤、户部尚书伦、工部尚书傅拉塔、左都御史使葛思泰等“不顾公议,左袒河臣”,请召于成龙来京面奏,则“国是定不谋破”。有旨命九卿等俟于成龙、董讷来京后一并察议。庚午(3月28日),靳辅疏参漕督慕天颜等“朋谋陷害,阻挠河务”。康熙帝曰:“近因靳辅被参,而议论其过甚多。靳辅为总河多年,挑河筑堤,渎运并未迟误,谓之毫无效力亦属不可。但其贸易粮米、屯田下河之事,虽有喙亦难逃罪。即欲将靳辅置之重刑,亦须留七、八年,俟继用之人河工告成之日,始可议罪。靳辅将何往耶?”“且朕曾阅《河防一书》,于治河一事洞悉。凡事皆虑永久,不计目前。此事着九卿一并察议以闻。”三月初一日甲戌(4月1日),孙在丰疏言:前于伦等会堪河工时,原议海口应行挑浚,拟有疏稿,后竟不以上闻,虽系伦主稿,实为靳辅阴谋。靳辅幕客陈潢“默货无籍,法所不宥”。命九卿等一并察议。初八日辛巳(4月8日),康熙帝于乾清门召大学士、九卿、科道等官及总督董讷、河督靳辅、巡抚于成龙、原任尚书伦、熊一潇、原任给事中达奇纳、赵吉士等,议河工事。靳辅奏言,唯有于高家堰外再筑重堤,水不归下河,可有益于淮扬七州县。而开浚下河,恐有海水倒灌之虞。郭琇曰,靳辅上河派民之处甚多,屯田之事明系夺民产业。康熙曰,屯田害民,靳辅纵有百口亦不能辨。开海口乃必然应行之事。于成龙曰,高家堰修重堤,纵上游河水不来,而秋霖暴涨,天长、等处之水无处可泄,海口仍应开浚。靳辅奏曰:“于成龙并不谙晓上河,听人妄传而言。总之,雨后河内方有水,若不雨,则河水从何来?何得谓臣放水?臣从无放水之事。”于成龙言:“纵非靳辅亲自放水,系伊属官所为,靳辅不行约束,所以江南百姓欲食伊之肉。”靳辅曰:“臣为朝廷效力,将富豪隠占之地察出甚多,所以豪强怀恨,与百姓何干?”又奏:“于成龙与臣幕客陈潢结为兄弟,私通书札,岂正人所为?”于成龙曰:“臣为公事,不得不求靳辅,求之无益,不得不求陈潢。”靳辅曰:“于成龙前在泰州妄自尊大,讹传伊升兵部侍郎冒不得,八人轿坐不得,司道官管不得之歌,因羞成怒,恨臣刺骨。”于成龙曰:“彼时臣何敢坐八人轿耶?兵部侍郎之说闻系高成美捏造。靳辅事事贪黩,专任陈潢,横行无忌。即如常君恩之子拜陈潢为父。馈送华美楼房、三千银两,诸如此类,罪不胜诛”。靳辅曰:“此皆诬陷之言也”。诸臣出,康熙对大学士等曰:“河道实属难知,朕留心已久,深悉情形”。“今伊等如此失体,互相诋诟,朕意且勿发明。若示以朕意,则九卿等必将承望风旨而言矣。” 初九日壬午(4月9日),朝廷续议河工事。……十二日乙酉(4月12日),九卿等议:下河海口宜开,高家堰重堤宜停。康熙帝责董讷、慕天颜、孙在丰等“事前并未题参于他人参奏之后始行具陈,且今日之言如此,明日又复如彼,全无定见。”因决定“下河海口应行挑浚,其各闸坝俟海口挑成,或留或塞,再行定夺”。 二十四日丁酉(4月24日),处分河工有关:靳辅革职;伦革职,留佐领,以原品随旗行走;董讷、孙在丰降五级以翰林官补用;熊一潇、慕天革职;给事中赵吉士因另案已革职;达奇纳降五级随旗行走;陈潢革去职衔,解京监候。(《清史编年》第二卷)(摘自《董讷柳村诗集》注释)

康熙二己巳,公元1689年,探花51岁。 正月初二日庚午(1月22日),康熙帝因河工是非尚无定论,下河开浚又议论分歧,拟亲往察勘,决定再次南巡。十四日壬午(2月3日),康熙帝至平原县,谕山东巡抚钱珏:入山东后,百姓夹道欢迎,问及连岁顺成,百姓稍得安业,第思百姓足则充裕,几年来各省地丁钱粮正依次豁免,山东地丁赋拟明年全免,可速行晓示,日传百里、遐村僻壤,成使闻知。 二月十一日己酉(3月2日),康熙帝于初九日抵杭州。本日曰:“江南、浙江为人文萃集之地,入学额数应酌量加增,永昭弘奖”。“自南巡以来,所经过地方,除八法处分及列款纠劾外,凡因公罣误降留任者,准与开复;降级者着带所降之级留任”。……有“建立碑亭,称颂得意”者,未免致损民力,着停止。各处榷关应值商惠民,力除积弊,“凡商民抵关,交纳正税即与放行,毋得稽留苛勒,以致苦累,违者定行从重处分”(《清史编年》第二卷)。

康熙“二,皇上南巡,民执香跪讷生祠前,求复官讷江南。皇上还跸,笑谓讷曰:‘汝官江南惠及民,民为汝建小。’旋以侍读学士复出为漕运总督”(《清史稿·董讷传》)。 三月,探花以侍读学士复出,总督淮扬等地方,正式官衔为“总督淮扬等地方、提督漕运、海防军务兼理檄饷,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臣董讷”,持节进驻江苏淮安漕运总督官署,四月一日到任。(董讷《督漕疏草·题报到任日期》)

讷前任户部时,涉及广东鼓铸“康熙通宝”制钱案,康熙二七月一日,奉旨:董讷著带所降二级,仍留原任。(见董讷奏折《奏请留任》)

康熙二十九年庚午,公元1690年,探花52岁。是年,十二月初八日,探花的大夫人郑氏,病故于淮阴市。“郑氏,州同腾云女,左都御史董讷妻。恭惠性成,不苟言笑,事舅姑以孝,相夫以敬,教子以严,御众以慈,

之幼弟妹甚于己之子女。虽荣贵,依然綦缟,每岁俭设粥赈饥,冬月制棉衣以施,终身不改。榇归自淮(榇chèn:棺材),邑中迎哭者数千人,若失所恃,赠一品夫人”(乾隆《平原县志·烈女》)。

康熙三十年辛未,公元1691年,探花53岁。 仍任淮扬总督兼漕督。

康熙三十一年壬申,公元1692年,探花54岁。二月初一日辛巳(3月18日),时河督王新命,因挪用库银解任听审,吏部议以漕督董讷暂管河务。康熙帝曰:“朕听政以来,以三藩及河务、漕运为三大事,夙夜厪念,曾书而悬之宫中之上,至今尚存。倘河务不得其人,一时漕运有误,关系非轻,董讷为人性刻,恐其債事。靳辅熟悉河务,及其未甚老迈,用之管理,亦得舒数载之虑。靳辅著为河道总督。”四月初五新命被革职(《清史编年》第三卷)。 靳辅上任不久,陕西西安、凤翔地区遭灾,康熙帝下令截留江北二十万石漕粮,命从黄河运到山西蒲州(今山西永济县北)。靳辅接受这项任务以后,亲自督运,水路只能运至孟津(今河南孟津县东北),然后陆路运到蒲州。因做得出色,得到康熙帝嘉奖(《清史稿·靳辅传》) 。探花时任漕运总督,作《运漕二十万石赐赈西安恭纪》。在淮阴市阅兵,作《霜降日阅兵》诗一首。 三十一年“十二月壬午,河道总督靳辅卒,予祭葬,谥文襄。以于成龙为河道总督,董讷为左都御史”。(《清史稿·靳辅传》)

康熙三十二年癸酉,公元1693年,探花55岁。仍任淮扬总督兼漕督。作《夏日焚香恭瞻御书,赤壁赋手卷谨为长歌一首》。夏,回乡养病,至当年八月,赋诗20多首。

康熙三十三年甲戌,公元1694年,探花56岁。正月十八日丙辰(2月11日)“河道总督于成龙请增设河官,康熙帝不准。本日,召于成龙至,责其从前诬构靳辅“糜费钱粮,并未修筑河工”;其实“尔排陷他人则易,身任总河则难”。帝又调大学士等,于成龙“为人胆大,凡事必欲取胜,其所奏之事只徇人情面,欲令人感彼私恩。夫擢用人才乃朝廷之大权,非为臣者市恩沽名所可擅行之事也”。 二十六日,于成龙因“妄行陈奏,前后互异”被革职留任。 三月议处附合于成龙,后又不引咎之户部尚书王骘,原品休致、左都御史董讷、内阁学士李应廌俱革职(《清史编年》第三卷)。

“丙辰(2月11日),皇上召见河道总督于成龙,问曰:‘尔前言减水壩不宜开,靳辅糜费钱粮,今竟何如?’成龙曰:‘臣前诚妄言。今所办皆照靳辅而行。’上曰:‘然则尔所言之非,靳辅所行之是,何以不明白陈奏,尚留待排陷耶?’因谕大学士曰:‘于成龙前奏靳辅未曾种柳河堤,朕南巡时,指河干之柳问之,无辞以对”(《清史编年》第三卷)。又奏“靳辅放水淹民田,朕复至其地观之,断不至淹害麦田。而王骘、董讷等亦‘附和于成龙言之。’下部议,将于成龙革职枷责。上曰:‘伊经手之工未完,应革职留任。’王骘休致,董讷革职”(《清史稿·祖本纪二》)。

康熙三十四年乙亥,公元1695年,探花57岁。 探花在家隐居。大部时间住柳村,间或到董路口老宅小住。

正月初二日甲子(2月14日),为防噶尔丹侵扰,黑龙江将军布素遵旨驻兵素岳尔济山。七月初十日庚午(8月19日),帝命理藩院侍郎满丕往归化,与将军费扬古率军驻城北险要处备战。八月初二日辛卯(9月9日),以于成龙河工勤劳,复其河道总督。于成龙后因父丧回旗守制。八月初三日(9月10日),康熙帝往塞外,皇子胤禔等八人随行。九月二十二日回京。十一月十七日乙亥(12月22日),命丁忧河督于成龙以左都御史原衔督运中路军粮。凡内外文武听其调遣,有“六部不得掣肘”之旨。于成龙首议造车六千辆为命运米用,每辆车四头。十二月初四日壬辰(1月8日),从于成龙言,押运军粮,不论旗人有官无官者,可题请带往效力,日照军功议叙。初十日,许革职、候缺及进士、举贡监生及无顶戴笔帖式等从军效力,时从优议叙。本人年老疾废亦可由子弟代行。 十二月十六日(1月20日),康熙帝谕兵部,宣布军纪,凡十七条。(《清史编年》第三卷)

康熙三十五丙子,公元1696年,探花58岁。正月十四日辛未(2月16日),康熙帝于太和门召见出征将领及督运军粮,赐宴。演剧,剧目为“班定远封侯”、“韩、范讨西夏”等。二月初五日辛卯(3月7日),为防止噶尔丹狡诈,康熙帝决定大军提前行动。初六日命中路军自京师行期改为二月三十日。西路军自归化城行期改为二月十八日。二月三十日丙辰(4月1日),康熙帝第二次亲征噶尔丹,率诸王大臣等往堂子行礼,祭旗纛后启行。帝径沙河、南口、怀来,三月初十日出独石口。 三月初九日乙丑(4月10日),帝谕议政大臣等,出口以后,侵晨启行,日中驻扎,每日一餐。……六月初九日癸巳(7月7日),康熙帝回京。皇太子胤礽及皇子、诸王,在京文武官出城外五里跪迎。八旗官兵、士民耆老男妇夹道捧香跪迎。初十以下文武各官行庆贺礼。(《清史编年》第三卷),是年春,探花“疏请捐备粮车荷蒙俞旨”,把捐备粮车送到京城,子弟代行,开赴前线。支前结束,仍回乡隐居。

康熙三十六年丁丑,公元1697年,探花59岁。正月初三日乙卯(1月25日),康熙帝谕:“今观噶尔丹势甚穷蹙,天与不取,坐失事机。”决定二月初六日起程赴右卫,再次亲征。兵分两路,以大同八旗兵三千为一路,以西安八旗兵二千、绿旗兵一千为一路,军中所需驼马、牛羊等于宁夏、肃州等处采买。二月初三日甲申(2月23日),帝责于成龙因待众运米官同行致起程延误,曰:“前此运米,以因待众误事,今又欲俟众同行,此意不过欲扶助党类,令其感激尔。”“尔自任巡抚,及为河总,惟知援引私人,其后运米仍如此。” 初六日丁亥(2月26日),康熙帝第三次亲征噶尔丹。本日率军往宁夏。皇长子胤禔随行。 四月十七日丙寅(6月5日),康熙帝途中谕旨宫中总管太监云:噶尔丹已死,各部皆以归顺,大事已毕。“朕两岁之间三出沙漠,栉风沐雨,并日而餐,不毛不水之地,黄沙无人之境,可谓苦不言苦,人皆避而朕不避,千辛万苦之中立大功。”“朕一生,可谓乐矣,可谓致矣,可谓尽矣。”(《清史编年》第三卷) 是年,十二月中旬,探花进京,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入住京都邸舍,并装修房子从长计议。

康熙三十七年戊寅,公元1698年,探花60岁。正月中旬,自京都启程,二月初到达江苏淮阴市,奉命督修高家堰工程。

中秋卧病清河旅舍。 十一月丁酉(12月28日),河督董安国因不称职革任,仍以于成龙为河道总督。帝命在始于成龙书内,写明“各部不得掣肘”(《清史编年》第三卷)。 “三十七年开始治理永定河,挑河建堤,疏直水道,浚深河床” 。(《柳村诗集·奉诏修永定河恭纪》有记。

康熙三己卯,公元1699年,探花61岁。康熙帝第三次南巡。二月二十八日,视察黄河南岸归仁堤、高家堰等处堤工……颁《巡视河湖酌定应办工程诏》具体制定了新的治河方案。是年,奉命于黄河凿引河造挑水坝,《柳村诗集》卷一有恭纪诗一首。

康熙三十九年庚辰,公元1700年,探花62岁。“庚辰从夫子于河上,两鬓风鬟,晨夕相依凡二载”(《柳村诗集·序》王戬)。

康熙四十年辛巳,公元1701年,探花63岁。“康熙四十年辛巳,十二月辛未,予故原任都察院左都御史董讷、祭葬如例”(《清实录》)。

董讷病故于江苏淮阴市高家堰工所,享年63岁(周岁62,积闰享寿65)。殁后追加一级。赐祭葬,崇祀名宦、乡贤。祠配郑氏,诰封授淑人,赠一品夫人。合葬高家寨,癸山丁向(标者注,坟墓方向,头枕东北,脚蹬西南),侧室张氏例封孺人,附葬。郭氏、贾氏葬董路口祖茔西。子六:学昌、思凝、思恂、思俨、思懋、思敬。思俨出嗣。女八:一适武城,康熙壬午举人、候选中书苏持礼,郑夫人出。一适同邑,候选州同刘秩,张孺人出。一适同邑,雍正己酉年科拔贡,湖广城步知县张方佳(注,张氏族谱记述,乾隆乙酉拔贡,河南温县知县);一抚胞弟调,俱郭氏出。一适海丰,甲午举人,雍正癸卯进士,湖北黄枚县知县、甘肃布政使司吴象宽;一适怀州,太学生朱慈,俱贾氏出。(平原《董氏族谱》)

四十一年壬午(1702)冬“祖仁皇帝南巡,幸讷故居思之,御书‘眷念旧劳’字。命其子文选司郎中思凝,悬诸”(乾隆《平原县志·巡幸》),后悬中堂。

乾隆《平原县志·坊表》:“探花坊、翰林学士坊、大司马坊、亚相坊,俱为左都御史董讷立。”

王玉杰,山东省平原县人。1963年参加工作,先从教后从政,县委办公室从事文秘工作8年。1999年退休后,热心地方史料的搜集研究工作。2005年研究平原县旧志。2011年10月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历史散文《平原龙门札记》。应邀点校乾隆《平原县志》、《续修平原县志》并于2022年6月由中国文化出版社出版。2022 年,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董讷柳村诗集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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