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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年婚姻今年有问题,新婚姻法离婚四个条件

85年婚姻今年有问题

36年前,女子张华(化名)向自首,称她与熊某以夫妻名义同居数年,犯了重婚罪。之后,熊某被提起公诉,最终判刑一年半。案发后,熊某和妻子坚决不认罪,36年来一直申诉。贵州省高院和当年提起公诉的曾称,原判确实“有问题”。2022 年7月15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院相关负责人称,该案已交评查组专家评查,如有问题一定会改。

当选劳模不久,男子被控犯重婚罪

85年婚姻今年有问题,新婚姻法离婚四个条件

桂女士今年79岁,祖籍贵州省纳雍县,现在六盘水市生活,退休前在当地邮电部门工作。7月15日上午,提起老伴因“重婚罪”被判刑的事,桂女士情绪激动,一直为老伴叫冤。

“案发前,老伴先后在纳雍县、六盘水市供销社工作。”桂女士介绍,老伴生于1936年,为人正直善良,工作踏实认真,多次被单位评为先进个人、劳动模范。“如果不是耳朵太背,他也能接受采访。”

1961年,桂女士和老伴结婚,领有结婚证。“婚后感情很好,尤其是三个儿子降生后,一家人很幸福。” 1980年,桂女士的丈夫从纳雍县调到六盘水市供销社工作,不久,桂女士也调到六盘水市,一家人从此在六盘水市生活。

桂女士和老伴1961年领取了结婚证

“我们在六盘水开了一家小商店,聘请我侄女等3位亲戚在店里帮工,张华是其中之一。”桂女士说,张华当时离婚,正和他人谈对象,店里的人都知道。

1984年,熊某主动要求到基层承包亏损企业。通过一年努力,亏损的基层供销社扭亏为盈。1985年3月,熊某被贵州省商业厅评为“1984年度全省商业、供销系统先进工 ”。两个月后,熊某又被推选为“商业部表彰的劳动模范”。就在熊某准备去开表彰会时,祸从天降。

桂女士称,老伴为人正直,在供销社任职时,检举揭发一些人。就在介入调查时,张华突然向“自首”:称她和熊某以夫妻名义同居了好几年,犯了重婚罪。

1985年7月8日,因涉嫌重婚罪,熊某被逮捕。同年9月18日,六盘水市水城特区(1987年12月撤销,分设六盘水市钟山区和水城县)以重婚罪对熊某提起公诉。

桂女士和老伴年轻时

男子始终不认罪,最终被判刑

“丈夫被指控重婚罪,我们都蒙了。”桂女士说,她和丈夫感情很好,丈夫在家关爱家人,教育孩子,是个好丈夫、好;在单位工作踏实,积极上进,是个好。“没听说他在外面有行为,更没听说他和张华有不正当关系。说他重婚,我坚决不信,否则,我早和他离婚了。”桂女士坚持,有人在陷害丈夫。

桂女士说,她和老伴感情一直很好,很幸福

熊某被公诉后,六盘水市水城特区开庭审理了此案。审理查明:被告人熊某和妻子桂女士结婚后感情尚好。1971年,熊某与张华发生不正当关系后长期姘居。1976年,张华离婚后,生活由熊某支助。1980年,熊某由纳雍调到六盘水后,张华也来到六盘水市,与熊某以夫妻身份同居。熊某开办商店后,张华搬到店内,掌管店内事务。1984年12月,张华投案自首。上述事实,有证人证言等证据在案,被告人张华亦供认不讳。

水城特区认为,被告人熊某、张华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重婚罪。在证据面前,熊某拒不认罪,应视为抗拒行为。1985年12月,水城特区以重婚罪判处熊某一年零六个月,从轻判处张华一年,缓刑一年;废除熊某与张华的婚姻关系,维护熊某与桂女士的合法婚姻关系。

桂女士和丈夫对一审判决均不认可,以“从未重婚,纯属蒙冤受害”为由,向六盘水市中级提出上诉。六盘水市中院不开庭审理了此案。六盘水市中院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上诉人上诉理由不成立。鉴于上诉人熊某病重,刚刚做了切除手术,故应暂予监外执行。

1986年4月,六盘水市中院判决:判处熊某一年零六个月,暂予监外执行;判处张华一年,缓刑一年。

“老伴的肿大完全是在气出的病,之前他身体很好。”桂女士说。

坚持申诉36年、曾称原判“有问题”

“的案子给一家人造成了重大影响。”7月15日,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熊某的大儿子熊先生几次不能自已,放声痛哭。

熊先生说,他和弟弟都不相信有罪,“自始至终,都不承认他犯有重婚罪,我们也坚信,是被冤枉的。”熊先生说,被判刑后,工作被开除,从此走上了漫长的申诉之路。“为了申诉,多年来,和母亲相互支持,一起到各级司法机关反映,区上、市里、省里、该去的地方都去了。”

熊先生称,1987年,六盘水市水城特区受理申诉后,曾给他们了一份处理结果通知书。通知书称:经我院复查认为,熊某与张华之间暗中发生不正当关系可以认定,但无证据证实两人公开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在一起。其行为是通奸行为,不构成重婚罪。故请市对此案进行,按照程序提请审判机关予以纠正。

“老伴和我都不认可通知书中的通奸说法,他和张华没有任何不正当关系。”桂女士说,不认可归不认可,在当时的情况下,能松口“不构成重婚罪”,已相当不易。为了顺利再审,他们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一家人都以为会有转机,很快能再审,没想到之后却是石沉大海。”

在熊某和桂女士的多次反映下,2001年11月,贵州省高院就熊某的申诉向六盘水市中院发函,指出判决存在的问题。

贵州省高院称:我院经调卷讨论后认为,你院认定熊某犯重婚罪存在以下问题:

终审判决认定熊某与张华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的主要证据是几个证人证言,但这些证词只能证明熊某与张华交往密切,尚不能证实二人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且张华的控告与供述亦有矛盾之处,前后均不一致;

该案在过程中,部分证据的取证程序不合法,水城特区在《 熊某张华重婚一案的复查报告》中亦肯定了这一事实,而一、二审在认定熊某重婚时,并未充分注意这一程序问题。

以上问题,你院1990年7月受理熊某的申诉及通知书中均未解决。现指令你院对该案进行认真,作出处理,并在三个月内将审理结本院。

法官:评查组专家正评查,如有问题一定会改

桂女士说,退一万步讲,老伴就是涉嫌重婚,也是自诉案件。就是控告,也应该由她这个“受害人”控告。“如果老伴和张华真的有问题,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张华作为‘他人家庭的嫌疑人’主动自首又控告,难道不反常吗?事实上,老伴被逮捕后,张华以商店所有人的名义,将商店财物及经营钱款据为己有,合计3万余元。”

桂女士说,贵州高院指令六盘水市中函发出后,他和老伴一直在等六盘水市中结果。“等了20年,一直没有结果。2022 年7月13日下午,六盘水市中院立案庭负责人接待了我们,称近期将对我们的案件展开评查。”

7月15日上午,六盘水市中院立案庭负责人告诉华商报记者,事实并不像桂女士所说那样。“我们有2008年熊某签订的息诉罢访承诺书,相关部门当年应该是给了他一笔钱他才签字的,不知道他现在为什么又反悔?”

对此,桂女士及其儿子称,2008年,有关负责人拿着一张白纸找到熊某,让熊某和家人承诺当年不去。“社区负责人还拿来了5万元让我收下。我承诺不去,也在白纸上签了名字,但并没有收下5万元。没想到今年4月,相关部门突然拿出一份‘息诉罢访承诺书’,说是我签的字。我们一看,签名确实是的,但承诺书的笔迹不是我的,我们已向提出笔迹鉴定申请,要求对承诺书的笔迹进行鉴定。”

六盘水市中院立案庭负责人称,2001年贵州高院发出函后,六盘水市中院进行了认真,没有任何问题,当时就将结果上报给了上级。这些年来,熊某和老伴一直申诉,贵州省高院、六盘水市中院非常重视,又对熊某的案件进行了多次复查,依然没发现问题。

“近日,熊某及老伴再次向六盘水市中院申诉。当前正值教育整顿回头看,决定将他的案件调出来,交给评查组专家评查。如果有问题,一定会改。”六盘水市中院立案庭负责人说。

7月15日下午,张华的一位亲属告诉华商报记者,张华已于几年前离世。在他们眼里,熊某是一个正派善良的人,他们不相信熊某和张华有不正当关系。

“希望评查组公正评查,给我们一个客观公正的结果。”桂女士说,老伴85岁了,希望有生之年能洗刷冤屈,不要把遗憾带进棺材里。

桂女士的老伴今年85岁,希望有生之年能洗涮冤屈

律师:重婚罪既可自诉,也可公诉

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刘祚良介绍, 1980年施行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1980施行的《 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规定,重婚案件被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这就意味着,自1980年1月1日起,重婚案件只能直接向提起自诉,不存在通过提起公诉来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

刘祚良称,上述规定施行了几年后,各地不断发现有些重婚案件的被害人(指犯重婚罪者的配偶)由于各种原因不提出控告。对于这种没有原告的重婚案件,没办法直接受理,也没办法审判,致使这些犯重婚罪者逃脱了的制裁。1983年7月26日,更高法、更高检、专门针对这个问题联合颁行了《 重婚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对于被害人不控告,而由群众、团体或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来决定应否对案件提起公诉或者免于起诉。“这就意味着,自1983年7月26日之后,重婚案件不再实行单纯的自诉,而是在被害人不控告但群众、团体或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情况下,也可以由来提起公诉。”

当前的《刑事诉讼法》等规定,重婚案件原则上应当由提起公诉,但在没有提起公诉,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被害人(犯重婚罪者的配偶)也可以直接向提起自诉。

刘祚良指出,原审判决已生效并执行,熊某要申诉,只能向或者提出申诉,请求启动再审或者申请向提出抗诉,通过审判程序改变原有判决。

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编辑 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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